牡丹江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11-16 11:56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19日

日前,牡丹江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刘介勇工作敷衍应付问题。2017年,我省要求各地对小额信用贷款发放和贴息落实情况实行月报统计制度。9月30日穆棱市扶贫办微机系统出现故障,未将本市信息数据上传。刘介勇主观上认为不影响上报结果,故未采取向上级部门作出书面说明或其他应急措施,而是以零数据进行上报,给牡丹江市扶贫工作造成恶劣影响。2017年11月,刘介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海林市就业局驻海林镇社保站站长史飞工作推进不力问题。2017年5月,史飞在负责组织实施江头村精准扶贫工作期间,未对入户宣传精准扶贫政策情况进行有效跟进,致使16户村民没有收到相关政策宣传单,没能及时了解有关扶贫政策。2017年11月,史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宁安市石岩镇爱路村党支部书记周庆建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秋,周庆建对全村秸秆禁烧工作只是简单召开部署会议,未安排具体落实措施,并在工作过程中未督促管理,致使多起火灾发生。10月24日被环保卫星拍到起火点,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月,周庆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爱民区信访办科员郭立伟工作态度恶劣问题。2018年4月,爱民区信访办科员郭立伟接听市长热线电话时,对市民何先生反映的问题,没有详细耐心解答,态度恶劣、简单粗暴、推诿扯皮,致使双方电话中发生争吵。2018年5月,郭立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阳明区铁岭镇城建办原主任史春安工作不到位问题。2014年3月,史春安在向区建设局上报各村危房改造档案时,在明知青梅村有需要上报危房改造档案的村民情况下,消极淡漠,没有及时督促青梅村上报相关档案材料,导致青梅村3户村民未得到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史春安受到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