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起酒驾醉驾违纪违法典型问题被通报

来源:东北网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07日

(记者张璐)记者从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获悉,日前,大庆市纪委监委通报9起酒驾醉驾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1.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科科员冯可辉醉酒驾驶问题。201811215时许,冯可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让胡路区新城街世奥中心时被让胡路区交警大队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185月,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判处冯可辉犯危险驾驶罪,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201811月,冯可辉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大庆市热力集团供热三公司副经理张海英酒后驾驶问题。201712121时许,张海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黎明岗附近时被市直交警大队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20186月,张海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大庆客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李大鹏酒后驾驶问题。2017122522时许,李大鹏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黎明岗附近时被市直交警大队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20185月,李大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大庆市第四中学政教处副主任赵忠海酒后驾驶问题。2017122520时许,赵忠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湖滨大街实验中学西门附近时被高新区交警大队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20186月,赵忠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大庆市畜牧兽医局家畜繁育指导站科员任东强酒后驾驶问题。201832315时许,任东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北二路路口时被萨尔图区交警大队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20189月,任东强受到警告处分。

6.大庆市教师进修学院安全科科员唐敬珍酒后驾驶问题。20185721时许,唐敬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中三路与大广高速路口时被萨尔图区交警大队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20185月,唐敬珍受到警告处分。

7.大庆市育才中学教师张宏伟酒后驾驶问题。2017123012时许,张宏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红岗区北二街附近时被红岗区交警大队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20186月,张宏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肇州县永胜乡中心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吴连龙酒后驾驶问题。201822719时许,吴连龙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德明街与井业路交叉口时被肇州县交警大队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201811月,吴连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肇源县三站镇卫生院院长崔崇武酒后驾驶问题。201851821时许,崔崇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距肇源县城3公里处时被肇源县交警大队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201811月,崔崇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