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召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培训会议

来源:组织部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11日

  为学习贯彻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新修订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新制定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两项党内法规制度,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7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学院党委要求,5月10日下午,院组织部在图书馆报告厅组织召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培训会议。会议由院组织部部长王丽君同志主持,院党委副书记杨薇同志参加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全院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会上,院党委副书记杨薇同志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两项党内法规以课件的形式进行了解读,就抓好学院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深刻领会两项党内法规的出台实施对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意义,对个人事项报告工作一定要认识到位,高度重视;二是要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强化组织观念,对党忠诚老实、认真填写,如实报告,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报告工作,要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漏报或者隐瞒不报的,学院党委将根据情节轻重,严格按照两项党内法规有关规定处理,隐瞒不报情节较重或者经查核发现涉嫌其他违纪问题的,要追究其纪律责任。三是要做到胸怀坦荡,相信党和组织,做到“应报尽报,绝不漏报”,贯彻执行好两项党内法规,切实提高学院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的如实报告率。

  杨书记最后强调要敢于晒出自己的个人事项报告,建立自己的诚信档案,把它作为自我从严要求的承诺书和行动的一面镜子。

院党委副书记杨薇同志在会上对有关事项提出要求

  会上,院组织部部长王富文同志以课件的形式从报告对象范围、报告事项内容、抽查核实要求、核查结果处理和文件实效性等五个方面,就2017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的新变化作了简要解读,对2017年学院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做了详细说明,还专门准备了个人事项报告的复印件,边讲解边进行预填报,待院组织部提前把关后再正式填写录入,以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填写错误或填漏现象发生,同时,在会场对大家提出的疑问逐项进行了解答。

全院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培训会

  会前,院组织部根据相关要求,将《关于做好2017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填报指南》、《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相关材料编辑成电子文档,发给每位填报对象,确保学院此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王丽君部长总结时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理解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重要意义;二要强化思想认识,严肃贯彻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三要树立底线意识,确保两项法规落实到位,落地生根。并要求与会人员在学习好两项法规精神并认真填报本人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基础上,教育配偶及子女配合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做到应报尽报,绝不漏报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