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公职人员查处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5日

2021年1月19日,哈尔滨市应对新冠疫情指挥部第22号公告发布后,全市各地区各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成果不断巩固,取得明显成效。近期,市应对新冠疫情指挥部督导检查发现,个别地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给广大市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风险隐患;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失管失察、履职不力,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经市委同意,对6名公职人员严肃问责,对22名公职人员分别给予诫勉谈话、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南岗区商务局监督检查不到位,未发现辖区个别洗浴场所面向熟客私下营业问题,对已发现的个别洗浴场所对会员开放营业问题督促整改不彻底。经南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区商务局主任科员吴宪宏政务警告处分,区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钧光等2人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处理。

道里区正阳河街道办事处监督检查不到位,未发现辖区个别洗浴场所违规公开营业问题。区文旅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监督检查不到位,未发现辖区个别KTV场所违规公开营业问题。通江街道办事处红专社区对辖区个别洗浴场所出现复工苗头问题,督促整改不到位。经道里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区文旅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尹志清政务警告处分,区文旅局二级调研员衣世兵等6人诫勉谈话、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处理。

香坊区商务局监督检查不到位,未发现辖区个别洗浴场所违规公开营业问题。区通天市场监管所监督检查不到位,未发现辖区个别洗浴场所面向熟客私下营业问题。经香坊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区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江丽华,工作人员刘涛、郝连一政务警告处分,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崔光伟等3人诫勉谈话、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处理。

市公安局道外分局太古街派出所监督检查不到位,未发现辖区个别洗浴场所违规公开营业问题。泰山路派出所对辖区个别洗浴场所违规公开营业问题,督促整改不到位。大兴派出所监督检查不到位,未发现辖区个别洗浴场所出现复工苗头问题。经道外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太古街派出所民警李君魁政务警告处分,太古街派出所所长姜涛等5人诫勉谈话、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处理。

市公安局松北分局治安大队监督检查不到位,未发现辖区个别洗浴场所面向熟客私下营业问题。经松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市公安局松北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葛亮等3人诫勉谈话、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处理。

阿城区商务粮食局监督检查不到位,未发现辖区个别洗浴场所面向熟客私下营业问题。经阿城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区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晓博等3人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处理。

对违规营业的商家,由职能部门依规依法作出处理。

当前,全市全域降为低风险地区,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但国际疫情尚未结束,全面打赢常态化疫情防控持久战任重道远,疫情防控必须严明纪律,做到令行禁止。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强化担当,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落实落细常态化精准防控措施,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做深做细监督职责,对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尽责的行为,科学精准追责问责,以强有力的监督促进履职尽责,确保我市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地见效。

中共哈尔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哈尔滨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