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纪委监委关于对黑龙江正大实业有限公司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党员干部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04日

2021年1月7日,全省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召开后,哈尔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聚焦“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加大防控工作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但松北区部分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对疫情防控严峻形势认识不足,在对黑龙江正大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正大公司)疫情防控工作中,管控不力、失职失责,导致正大公司出现聚集性疫情,给全市乃至全省疫情防控工作造成极大的压力和影响。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经哈尔滨市委同意,现将对松北区12名党员干部追责问责情况通报如下。

黄明瑾,松北区委常委、副区长,对分管的区农业农村局未有效履行畜禽屠宰企业疫情防控监管责任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经哈尔滨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批评教育处理。

丁伟,松北区副区长,区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副总指挥,对分管的区卫生健康局未及时对正大公司进行有针对性检查、未督导该公司严格落实“五有一网格”防控措施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经哈尔滨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由哈尔滨市监委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张端阳,利民开发区管委会执行委员会主任,松北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区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对分管的利民开发区投资服务公司未有效落实疫情防控监管责任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经哈尔滨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张树仁,利民开发区管委会执行委员会委员、投资服务公司总经理,对投资服务公司未有效落实疫情防控监管责任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经松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郎国林,利民开发区投资服务公司副总经理,未有效落实疫情防控监管责任,管控工作不力。经松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王卓,松北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未有效履行畜禽屠宰企业疫情防控监管责任、检查指导不力。经松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刘旭,松北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未有效履行畜禽屠宰企业疫情防控监管责任,未到正大公司厂区实地检查指导。经松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万勇,松北区工信局负责人(挂职),未组织到冷链食品加工企业正大公司宣传、指导疫情防控工作。经松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批评教育处理。

谭忠东,松北区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局长,未及时组织对正大公司进行有针对性疫情防控检查、未督导该公司严格落实“五有一网格”防控措施。经松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王赞,松北区卫生防疫服务中心主任,未及时对正大公司进行有针对性疫情防控检查,未督导该公司严格落实“五有一网格”防控措施。经松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杨建兴,松北区裕田街道党工委书记,未组织到辖区企业正大公司检查指导疫情防控工作,对辖区内居住的正大员工管控不力。经松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周春凤,松北区裕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未组织到辖区企业正大公司检查指导疫情防控工作,对辖区内居住的正大员工管控不力。经松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正处在最紧要关头,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既是一次大战,也是一次大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筑牢疫情防控强大防线,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从严查处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对落实不力、检查整改走过场的,坚决严肃处理,为我市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哈尔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