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歌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19日

  各部、处(室)、系:

  校歌是学院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体现学院特色、树立学院形象、激励师生勇于开拓、鼓舞师生昂扬斗志的重要文化标志。为贯彻落实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要求,激励广大师生和校友以艺术形式表达对学院的情感 ,展示学院精神风貌,进一步提升校园文化内涵,学院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开展“校歌”征集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集对象

  学院全体师生员工(含离退退休教职工)、校友

   二、征集时间

      2017年6月13日——11月末

      三、征集要求

  (一)校歌要求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富于时代感和艺术感染力,能够体现学院和师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歌词语言简洁凝练,朴实自然,简明易记,朗朗上口。歌词篇幅适中,能适合不同形式的演唱,以齐唱、合唱形式为主;

  (三)曲谱旋律优美和谐,节奏明快流畅,易于传唱。曲风积极向上,富于激情,催人奋进,要与“修德、强技、笃行、尚能”的校训精神一致。校歌的曲谱用简谱或五线谱均可。

      (四)校歌作品可词曲同创,也可分别投稿,可联合创作,亦可独立完成,允许一人投多个设计方案,歌词需附释文或说明,如有条件,最好附合唱版、配器或试唱录音资料;

  (五)歌曲长度控制在3-5分钟,创作中应避免雷同,拒绝抄袭。 

  四、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请注明“校歌征集活动作品”字样,如实填写创作人的姓名、部门、班级和具体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电子文稿请发送至125416470@qq.com

  文字稿件请交送2号教学楼811、812室

  联系人:孙曙明85911150、18686825737 

          杨  爽85911017、15114668754

      五、评选程序

  (一)征集阶段(6月13日-10月20日)

  学院印发校歌征集活动通知;通过校园网、官方短信、微信群、QQ群等途径转发活动通知或公告,并开始收集、分类和整理各类作品。

  (二)初选阶段(10月20日-11月10日)

  学院成立校歌征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所有征集的作品进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进行初选,确定入围作品。

  (三)审定阶段(11月10日以后)

  入围作品在校院网、学院公众平台上刊登,供师生评议,广泛征求意见。
    (四)学院聘请专业评审人员对入围作品进行综合评审,提出评选方案报学院会议确定。

  六、表彰奖励

  为鼓励广大师生、校友等参与此次征集活动,学院将对征集到的部分优秀作品和组织得力的部门予以一定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奖项设定为“获选奖”和“入围奖”。

  七、相关说明

  (一)更多学院背景资料可登陆学院官方网站(www.hrbldjsxy.com)进行了解;

  (二)应征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的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等行为,一切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三)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的内容;

  (四)最终采用作品的著作权及使用权归学院所有,词曲署名权归作者所有。所投稿件,无论采用与否均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五)经征得作者同意后,学院有权修改或部分采用应征作品内容。

  希望全院师生踊跃投稿,共同为学院提炼出永留史册的精神财富,早日将学院校歌唱响校园。

   

   

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工会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