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17年4月25日至5月17日对我院进行了巡察并反馈了5个方面问题。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要重点学习贯彻《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和《哈尔滨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14-2020)》,专题部署学院“五年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争取到“十三五”末期,基本形成更加健全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要深入开展思想整合、人力资源整合,促进教职工相互接纳、相互融合。
二是进一步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院党委决心进一步加强从严治党,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立行立改,迅速制定出台《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了院党委、院党委书记、院党委其他成员和党支部书记分别应履行的从严治党责任41项。印发了《关于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反腐败协调小组的通知》《党风廉政建设实施谈话和函询暂行办法》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总揽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集中力量把方向、抓大事,保证各项任务完成。
三是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议事制度,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进一步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和议事决策“末位表态”的有关规定,保证每一位党委委员都能充分表达个人意见。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积极拓宽群众意见反馈通道,对涉及干部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要保证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的能力。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下大力气解决党建工作偏软偏弱问题。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按照《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内容,分层次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党建工作任务。要加强考核评价,严格监督管理,在突出工作实绩的基础上,把开展工作取得的实际效果,体现到实实在在的业绩之上。要灵活制定考核办法,坚持年终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要采取组织考核与群众测评相结合,把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向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进行述职,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标准。
二是集中解决基层党组织作用不突出问题。重新改选党支部,健全基层党组织。印发了关于《组建基层党支部及选举支部委员会工作方案》,健全和完善了基层党组织机构。党支部成员要率先垂范,加强自身建设,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各支部要深刻认识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突出强化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推动全体教职工形成上下一心、众志成城的局面。各支部要着力加强党员管理,严把党员发展关口,强化党员党性教育,让党员在基层岗位和急难险重的任务中得到锤炼。对于扎实干事、业绩突出的优秀党员,要大力进行表彰奖励,推动全体党员向合格党员看齐、向先进典型靠近。
三是进一步增强党员先锋模范意识。要强化党员的宗旨意识和理想信念,搭建发挥党员示范作用的有效平台,挖掘、宣传党员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要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发动党员自查找不足、组织谈话点问题,对党员宗旨意识淡漠、理想信念淡薄的思想和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党员按规定予以处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对纪律松散甚至违反党纪的党员干部按章严肃处理。
四是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要进一步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抓好民主生活会内容。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前必须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撰写发言提纲;会中必须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会后建立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和整改事项清单,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整改。相互批评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从团结的角度出发,让大家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过程中,产生思想共振、感情共鸣,真正实现班子成员在批评中进步,事业在批评中发展。
五是进一步深入开展教育活动。开展“党支部主题活动日”活动。各党支部要在规定时间,严肃认真组织开展集体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系列讲话,切实突出政治性、严肃性、时效性,不断增强党内组织生活活力。要以支部的形式召开党员会议,对照党员标准,对党员进行评议,要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回头看”。班子及其成员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会前要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会上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传导。重新调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实施谈话和函询暂行办法》,进一步夯实了党风廉政工作基础。院党委要进一步发挥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领导作用,制定《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部门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定期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实现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真正使清廉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办法》,对部门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领导不力,出现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是着力解决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问题。修订《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实施谈话和函询暂行办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决不姑息迁就。院党委将把党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把管党治党作为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刻在心中、扛在肩上、落到实处。班子成员要严格坚持“一肩双标”、“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委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带领分管部门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责任落实。院党委立行立改,设立独立纪检监察室,内设纪检监察科、审计科,明确职责定位,集中力量开展执纪监督问责。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推进纪检监察业务“专业化”。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纪律审查业务综合培训,提高执纪监督能力,加大自查办案执纪监督力度。纪委要密切关注从信访、媒体报道以及群众举报等多渠道中筛选案件线索,扭转被动、坐等举报的局面;对问题线索不受干扰、一查到底、敢于碰硬,对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直接追究责任人,并按“一案双责”规定,对违法问题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是着力解决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不到位问题。院党委将坚持运用好“四种形态”,进一步严格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实施廉政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层层传导压力,夯实主体责任。严格判定信访线索和问题苗头,针对问题线索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既严查违纪问题,又防范违纪苗头,聚焦违纪违规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要通过观看典型警示案例、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对通过信访举报、专项检查、明查暗访、审计等多种途径掌握了解到的各类问题,做到早查证、早处理,防止“小错养成大祸”。
五是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院党委将进一步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抽查核实的有关规定,对个别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不实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本人如实做出书面情况说明。要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赢得群众的信任。
四、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科学调整干部队伍结构。院党委将进一步整合内设机构,逐步将行政管理人员向教育教学一线倾斜。要合理调整师资队伍结构,将教学一线紧缺且专业对口的行政管理人员尽可能调整到教学一线岗位。
二是进一步规范干部提拔任用和职称评聘工作。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肃干部选拔任用纪律。要根据职称评聘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核、认真把关,确保职称评聘工作规范、公开、公正、透明。
三是坚决清理“三超两乱”问题。严格按照市编制部门批复规范内设机构,清理“三超两乱”问题,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人事制度改革和管理,避免人浮于事、机构臃肿现象发生。
五、关于“‘四风’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院党委立行立改,明令财务处对“三公”经费进行严格审核、严格把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制定了《公务车辆管理和使用办法》,更加严格地执行用车和审批制度,从根本上控制住燃油费超标和公车私用的现象发生。要进一步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和物品采购制度,完善经费使用及报销管理办法,坚决做到票、物相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监督电话:85911209;电子邮箱:jjjc8591119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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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技师学院(劳动技师学院)委员会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