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科教工委关于开展哈尔滨市民主管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工会,市直属院校及科研院所工会: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哈尔滨市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促进深入开展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规范化活动,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推进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促进企事业单位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市总工会决定,从7月1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民主管理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适应新形势、新机遇、新常态、新挑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进一步激发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我市科学发展新跨越贡献力量。
二、主要内容
要以“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为主题,以宣传落实《关于加强哈尔滨市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职工代表大会义务监督员制度〉的通知》文件为主要内容,以“民主管理立新功、职工代表在行动”、“我为企业发展献一计”、“优秀职工代表提案”、“职工代表大讨论”、“职工大课堂”等形式多样的具体活动为载体来开展此项活动。
要按照全总、省总关于做好职工代表培训工作要求,分层次抓好职工代表培训工作。各区、县(市)、局(公司)要举办一期民主管理干部和职工代表培训班,要提高培训的适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培训重点放在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机构、职权设置、工作内容、工作制度、运行程序,以及职工代表履职事项等内容上,不断提高民主管理干部和职工代表依法履职、依法维权、依法参与企业管理的能力和素质。
要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企事业单位改革发展和职工权益实现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区、县、局(公司)工会组织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职工开展实地调查,有效利用《关于加强哈尔滨市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监督工作的意见》等职代会监督工作相关文件分析解决制约企业民主管理的实际问题。
三、主要形式
各级工会组织要注重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公信力高、介入性强的优势,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传播迅速、覆盖面广、贴近生活的特点, 积极解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党中央对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宣传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提高职工参与度,为开展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扩大其覆盖面和影响力,努力推动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四、时间安排
宣传月活动时间为7月1日—7月31日。
五、有关要求
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将宣传月的主题活动有机融入到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之中,成为推进企业自主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有效途径,不断提高企业管理科学化水平。要通过宣传月主题活动的开展,督促企业运用民主管理制度推动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坚持企业改制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要吸引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宣传月主题活动,增强职工的主体责任意识,立足本职、建功立业、攻坚克难、争创一流,为推进企业改革发展作出贡献。
各单位要将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于8月5日前报市总工会教科文卫体工委,并附开展宣传月活动的电子照片。
电子邮箱:skjgw2003@163.com
联系人:王瑛蕾
哈尔滨市总工会教科文卫体工委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