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 关于开展2017年度教职工个人岗位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05日

  各部门:

  按照学院《关于印发<教职工岗位工作目标责任状签定实施细则>及<教职工岗位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哈技师(劳)院发〔2017〕6号),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17年教职工个人岗位目标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院在编在岗副处级及以下人员、雇员、长聘人员。

  二、考核对标时间

  2017年12月25日开始—2017年12月26日结束。

  三、考核方法

  教职工个人岗位目标考核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实施。

  (一)考核内容

  按照哈技师(劳)院发〔2017〕6号文件要求,各部门考核具体有三个方面:一是成立部门考核小组,召开目标考核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并将考核小组成员名单及对标时间、地点上报人事处,人事处按照各部门上报的时间表分组进行抽查;二是教职工个人进行自检自查,写出工作总结;三是各部门召开个人岗位目标考核对标大会,由考核小组按每个教职工个人岗位目标责任状的内容,查看相关佐证材料,逐人逐项查验目标及工作量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目标未完成的原因,按全年共性目标(40分)和个性目标(60分)考核分值汇总,填写《2017年度教职工个人岗位目标考核汇总表》(附件2),在编教职工填写《2017年度事业单位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附件3),由本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院长签字后上交组织人事处,存入人事档案。

  (二)上报材料

  各部门将个人岗位目标考核结果于12月27日前上报人事处,上报的具体事项:

  1、部门对教职工个人岗位目标考核报告(撰写模板见附件1)

  2、《2017年度教职工个人岗位目标考核汇总表》

  3、在编教职工《2017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

  4、各部门考核对标工作总结、会议记录及相关报道和相关照片。

  四、工作要求

  (一)教职工个人岗位目标考核工作,是检查落实教职工全年工作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是学院十分重要的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考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挂帅,真抓实管,防止不负责任走过场的现象发生。

  (二)考核要严格按标准进行,目标完成情况中涉及的数字要准确,比如:招生完成情况、教师完成的授课学时数等,有关综合部门要认真进行汇总拿出依据,人事处要认真核对确认。

  (三)考核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考核过程要公正、公平、公开,要严肃考核纪律,接受群众监督,杜绝违反考核纪律的现象发生。              

   

  附件:1.2017年教职工个人岗位目标考核报告(撰写模板)

  2.2017年度教职工个人岗位目标考核汇总表

  3.2017年度事业单位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

   

                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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