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文明科室标兵、文明职工标兵评选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学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持续推进学院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弘扬先进,树立典型,传播文明新风,促进学院文明程度稳步提升,现结合学院开展的“转作风、立形象、整治办公环境”活动,在全院开展“文明科室标兵、文明职工标兵”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文明科室标兵的评选范围为全院各科室。原则上每个部门可推选1个科室参评,经过综合考评后,在全院范围评选出25个标兵科室。
(二)文明职工标兵的评选范围为全院各部门在岗职工。各部门按部门职工总数的5%进行推选,部门职工总数少于25人的推选1人。
二、评选标准
(一)文明科室标兵
1、思想政治好。按时完成政治理论学习任务;科室成员爱岗敬业、作风务实、工作效能高;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强;科室团队精神状态好,工作积极性高;与其他科室配合默契。
2、纪律作风好。科室管理规范有序,严格遵守学院各项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无迟到、早退现象;工作无拖拉、推诿、扯皮现象;参加学院各项活动出勤率高。
3、综合素质好。仪容仪表整洁,举止高雅大方,待人热情礼貌;节约、安全意识强。
4、办公环境好。科室内部及所属区域卫生清洁、整齐、美观;室内物品用具摆放有序;地面、墙面窗户干净整洁。
(二)文明职工标兵
1、模范遵守学院各项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2、上班时间仪表端庄,言行得体,举止文明,办公环境整洁。
3、爱护公物,遵守公共场所一切卫生管理制度;有较强的节约意识。
4、为人师表、团结友善、关爱学生、严以律己、诚实守信,无工作事故,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评选活动有效开展,学院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 喆(党委书记)
杨海东(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组长:杨 薇(党委副书记)
李 军(党委委员、副院长)
王建宇(党委委员、副院长)
王永武(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玉堂(党委委员、副院长)
郎益夫(正局级干部)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情况汇总。
四、评选办法
(一)各部门要对照评选标准积极开展争创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推荐材料。
1、要以日常出勤率、活动出勤率和学院在开展“转作风、立形象、整治办公环境”活动中采集的基本信息为主要依据,按照先检查、后评比、再推荐的程序推选出部门的“文明职工标兵”候选人。
2、“文明科室标兵”推选要在科室成员无违反工作纪律的前提下,根据科室出勤率、活动出勤率、处内办公环境各科室排序等三项汇总,按综合成绩排名产生部门候选科室。
(二)评选工作办公室将各部门推荐的候选名单进行汇总,由组织部、人事处、党政办公室等部门分别对推荐的名单进行核准。
(三)成立标兵评选联检组,采取定期和随机的方式对候选科室和候选人进行联检,发现问题,一票否决。
(四)经审定后,对评选出的“文明科室标兵”、“文明职工标兵”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对获得“文明科室标兵”、“文明职工标兵”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要按照评选标准,严格把关,保证质量,通过自检自评,让人人成为争创的表率。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教工积极参与评选活动,通过评选活动,营造人人争创的良好氛围。
(三)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一份文字材料、一份电子文档。文字材料于12月15日14:00时前送至党群工作部(2号楼812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317749811@qq.com。联系人:李洪军,电话:85911150,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文明科室标兵申报表
2、文明职工标兵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