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来源:党政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15日
各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规定,2019年5月1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4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5日(星期日)上班。由于我院外地学生较多,如按社会调休安排,会造成学生短期内二次离校返家。为降低学生离校返家交通安全隐患及费用成本,也为了更好地利用劳动节假期开展秋季招生动员宣传,经研究决定,我院2019年劳动节放假安排如下:
放假安排
1.4月29日至5月4日放假调休,共6天;4月26日、4月27日、4月28日、5月5日上班。
2.4月26日全天上课(上周一课)。
3.4月27日全天上课(上周二课)。
4.4月28日上午上课(上周五课)。
5.5月5日(上周三课)。
二、假期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将放假安排通知到本部门教职工及学生,做好放假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2.放假前,各部门要召开招生工作会议,动员教职工和学生骨干充分利用放假时间,加强招生宣传,拓展招生渠道。
3.教务处要做好相应的教学工作安排。
4.学生工作处、各系要全面掌握劳动节放假期间离校、留校学生情况,做好学生放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及相关工作。
5.保卫处要做好放假期间的防火防灾防盗等相关工作。
6.各部门按学院值班表做好放假期间的政务值班值宿工作,有关部门要实时督办检查到岗情况。
7.全院教职工假期要保持通讯畅通,如离哈外出,需报本部门领导同意;副处级干部离哈外出,需报分管领导同意;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离哈外出,需报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同意。
特此通知。
院党政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