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大会堂管理局选招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哈尔滨技师学院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16日

放飞青春多彩的梦想 奏响首都华美的乐章

根据工作需要,人民大会堂管理局拟从哈尔滨技师学院选招一批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如下:

一、选招岗位和名额

餐厅处服务员6名左右(男女均可),厨师6名(男)

二、选招条件

(一)人员范围:一般从2017年将毕业的相关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在校学生中选招,服务员空乘服务、酒店管理、旅游管理、高铁服务等相关专业优先,厨师要求烹饪专业。

(二)本人历史清楚,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德优良,组织纪律性强,热爱服务工作。

(三)仪表端正,举止大方,口齿清楚,思维敏捷。

(四)服务员要求男性身高1.77米以上,女性身高1.67米以上;双眼裸视0.6以上。

(五)身体健康,无慢性病、皮肤病和其它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

三、政审要求

被选招人员要求政审合格。重点审查本人的现实表现;审查直系亲属(父母、兄弟、姐妹)的现实表现;是否有违法违纪记录、是否参加过“法轮功”等非法组织。本人和直系亲属的政审情况要有单行材料(我局提供政审表格),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县级公安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四、用工待遇

(一)被选招人员先安排一年期的实习,实习时间自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实习期内我局免费提供食宿和工作服,实习补贴前六个月1800元/月,满六个月后2100元/月。

(二)实习期满,根据本人意愿、实习表现和工作需要,择优转为合同工,签订3至5年期限劳动合同,享受人民大会堂合同工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第一年月均收入3500元左右并逐年递增。未转为合同工的,根据本人实习表现出具实习鉴定,结束实习期自主就业。

(三)学生体检费、实习来京及实习期满返校交通费由我局承担。

(四)实习生由校方与我局共同管理,实习期间应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实习纪律,如出现违章违纪或擅自离岗等情况,将终止实习,不出具实习鉴定,不报销返校交通费。

(五)学生实习期间,参照同岗位职工安排工作和休息休假,如有加班不能倒休的发放加班补贴。有关考试、取证等事项,请校方根据实际情况,集中安排在实习开始前或结束后,以保证学生实习的连续性。

五、其他

哈尔滨技师学院按人民大会堂管理局选招条件提前组织学生报名,4月上旬人民大会堂管理局将委派工作人员前往学院开展选招工作。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6日----3月23日

联系地址:哈尔滨技师学院办公楼201室

联系电话:55619198

                                   哈尔滨技师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