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技工院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答辩工作的通知

来源: 人事处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3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主管部门、各技工院校:


现将全省技工院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答辩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对象

  全省技工院校教师正高级职称全体申报人员。

二、答辩时间

  2018年12月20日

三、答辩地点

  哈尔滨市昆仑大酒店

四、答辩流程

  (一)答辩对象先抽签确定答辩顺序。

  (二)答辩对象到指定候考区等待答辩。

  (三)工作人员引导答辩对象到指定地点参加答辩。

  (四)答辩结束后,答辩对象直接离开昆仑酒店。

五、答辩内容

  (一)答辩对象参加现场答辩时,要对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进行述职,时间控制在3-5分钟以内,述职内容主要是评审标准中规定的专业技术水平、实践经验、工作业绩、学术成果等。

  (二)评审专家根据答辩对象提供的答辩论文内容,提出专业问题,由答辩对象解答,以此考核答辩对象的专业素质。

六、具体要求

  (一)各地人社部门、各省直主管部门立即将此通知转发各申报院校,务必通知到申报本人,做好答辩准备,并将《答辩通知情况反馈表》于12月14日前反馈我处邮箱:HL87130566@163.com。

  (二)全体答辩对象要于12月20日早8点准时到昆仑酒店报到。未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申报工作。

 

附件:答辩通知情况反馈表

  

  

省人社厅技工教育处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