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技工院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答辩工作的通知
来源: 人事处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3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主管部门、各技工院校:
现将全省技工院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答辩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对象
全省技工院校教师正高级职称全体申报人员。
二、答辩时间
2018年12月20日
三、答辩地点
哈尔滨市昆仑大酒店
四、答辩流程
(一)答辩对象先抽签确定答辩顺序。
(二)答辩对象到指定候考区等待答辩。
(三)工作人员引导答辩对象到指定地点参加答辩。
(四)答辩结束后,答辩对象直接离开昆仑酒店。
五、答辩内容
(一)答辩对象参加现场答辩时,要对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进行述职,时间控制在3-5分钟以内,述职内容主要是评审标准中规定的专业技术水平、实践经验、工作业绩、学术成果等。
(二)评审专家根据答辩对象提供的答辩论文内容,提出专业问题,由答辩对象解答,以此考核答辩对象的专业素质。
六、具体要求
(一)各地人社部门、各省直主管部门立即将此通知转发各申报院校,务必通知到申报本人,做好答辩准备,并将《答辩通知情况反馈表》于12月14日前反馈我处邮箱:HL87130566@163.com。
(二)全体答辩对象要于12月20日早8点准时到昆仑酒店报到。未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申报工作。
附件:答辩通知情况反馈表
省人社厅技工教育处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