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秋季学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组织人事处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01日


各部、处室、系:

为落实省、市委有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的总体要求,结合中组部和省、市委组织部关于基层党建专项任务的部署,联系我院实际,学院党委决定,今年秋季学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要做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收尾工作。自今年3月初,学院党委严格按上级通知精神,开展了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共计联系毕业生党员、离职党员9名,截至8月,尚存党员1名(待转组织关系)。各支部要对找到的失联党员,按照规定要求分类处理,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党组织正常管理,同时,切实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避免再次失联。

二要做好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排查清理工作。按照省市委文件要求对党员违纪违法2013年以后的情况再逐一核实排查一遍,按照党内法规和干部管理权限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三要做好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专项检查工作。党章和有关条例明确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我院基层党组织待学院整合完成,班子配齐后开展此项工作。

四要做好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党员向党组织主动按期缴纳党费是做合格党员的起码条件,是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各党支部要教育引导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让党员明白这不是简单的收多少钱的问题,而是体现了一名党员的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性。学院组织人事处要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搞好专项检查。各党支部要搞好自查自改,同时查找和解决自身党费收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则上不要代扣代缴。同时,要注意不对外宣传,不随意公布相关信息,防止工作简单化,避免负面炒作。

五要从严从实抓好领导干部自身的学习教育。这次学习教育面向全体党员,但关键还是领导干部。领导干部要求下面做到的,自身首先要做到,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学习教育各项要求,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谈体会、讲党课、作报告,带头立足岗位做贡献。既要带头抓好领导班子自身的学习教育,又要指导布置好下级党组织的学习教育,及时掌握情况、定期研究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决不能时紧时松甚至撒手不管,决不能出现“灯下黑”问题。

六是各党支部10月份抓好院党委组织开展的“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主题党日活动。通过“重温入党志愿书、重温入党谈话、重温入党誓词”,铭记入党初心,回望成长历程,永葆先锋形象。目的是为了激发党员内生动力,提高党支部自主活动能力,推动党性教育常态化。各党支部要紧密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做好“三个重温”,把主题党日活动作为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的有效途径,认真做好活动安排,引领广大党员师生坚定理想信念和立德树人决心,激发广大党员师生的干事创业热情,为学院“后示范校”建设添砖加瓦。

七是以党支部为单位,9月和11月搞好学院“两学一做”实施方案中提出的专题学习讨论。在讨论过程中,要注意精学、深学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对我省的两次重要讲话精神。这既是当前学习的重点内容,也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关于总书记的这几篇重要讲话,学院组织部门已经按党员数订购了学习单行本,各支部一定要发放到每名党员,认真组织党员原原本本学、反反复复学、联系实际学,切实加深对讲话精神的理解和把握,不断拓展学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八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年底前,要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按照要求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同时,各党支部要结合“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教育引导党员时刻铭记党员身份,为学院两院整合顺利进行和改革发展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中共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委员会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