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节”、“端午节”期间严肃有关纪律的提示
来源: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29日
近日,省、市纪委对“劳动节”、“端午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提出要求并作出部署。节日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纠正“四风”工作,严禁党员干部公款旅游和用公车踏青、郊游。
“劳动节”、“端午节”期间是集中操办婚事、踏青郊游的季节,也是“节日病”频发易发时期。按照省、市纪委要求,院党委、纪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警示提醒,早打招呼,早预警,敦促全体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严禁公款旅游和用公车踏青、郊游;严禁公款聚餐吃喝;严禁公款购买和赠送粽子、鸡蛋、土特产品等节礼;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购物卡和实物等福利;严禁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违规操办收受礼金等,过一个节俭、清廉、务实的节日。
按照上级要求,学院对严重顶风违纪问题,不仅要严查快办,还要落实“一案双查”、“一问三责”,在查清直接责任人问题的同时,查清领导责任。双节来临之际,学院再次重申纪律,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严格自律,自觉遵守廉洁过节的各项规定,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监督电话:85911150 85911096
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