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09月23日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印发

  《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市)党委,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

                                                                 2014年9月5日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程,凝聚建设美好家园、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4号)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黑办发〔2014〕 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及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题,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一目标,紧紧围绕“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注重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们生产生活和精神世界。进一步弘扬哈尔滨城市优秀精神和风尚,激励广大市民积极投身全市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为推动哈尔滨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作出新贡献。

  (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坚持以下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关注人们利益诉求和价值愿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以理想信念为核心,抓住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着力铸牢人们的精神支柱;坚持联系实际,区分层次和对象,加强分类指导,找准与人们思想的共鸣点、与群众利益的交汇点,做到贴近性、对象化、接地气;坚持改进创新,善于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搭建群众便于参与的平台,开辟群众乐于参与的渠道,积极推进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和基层工作创新,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坚持注重实效,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在活动过程中使群众受教育、受感染、受激励;坚持常抓不懈,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群众的工作、生活及社会活动之中,形成常态化的有效机制。

  二、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

  (三)充分发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作用。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国民教育总体规划,贯穿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之中,落实到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环节,覆盖到所有学校和受教育者,让所有受教育者熟记“三个倡导”24个字。大力挖掘和运用教育资源,深入开展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和“优秀童谣”征集、“童心向党”歌咏、“学雷锋,争做美德少年”评选等活动,确保青少年在价值观形成和确立时期,走好人生的第一步,扣好人生的第一个扣子。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中增设诵读中华优秀经典内容,举办丰富多彩的诵读展示活动,扎实开展友善、孝敬、诚信教育。着力构建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适应青少年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组建成立哈尔滨市大中专院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推广加强和改进大中专院校思想政治工作和中小学校思想道德建设的先进经验,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形成各方携手育人的强大合力。

  (四)拓展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注重发挥社会实践的养成作用,完善实践教育教学体系,开发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建立健全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高职实训基地、未成年人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综合素质教育基地,探索设立实践教育学分,组织青少年学生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爱心公益活动、益德益智的科研发明和创新创造活动、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和勤工俭学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植于思想和行动中。规范建设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社区文体活动场所,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基地作用。加强学校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完善校园文化活动设施,重视校园人文环境培育和周边环境整治,打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活动品牌,积极开展优秀校园文化成果的推荐、宣传和展评活动,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

  (五)努力建设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坚持师德为上,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健全教师任职资格准入和师德考评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选聘、考核和奖惩的首要标准。着重抓好学校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制定出台哈尔滨市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以加强教师理论水平、职业道德、思想观念、道德品质、敬业精神、责任意识为核心内容的教育培训。开展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十佳百模千优”评选活动,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引导广大教师自觉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做学生健康成长的领路人。

  三、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哈尔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和社会治理中

  (六)在推动哈尔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开创哈尔滨科学发展新局面的实践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站在哈尔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起点,紧紧围绕省委“五大规划”战略部署和我市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的总体要求,在确立经济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出台经济社会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做到讲社会责任、讲社会效益、讲守法经营、讲公平竞争、讲诚信守约,形成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政策导向、利益机制和社会环境。在调结构转方式、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完善城市承载功能、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等工作中,注重经济行为和价值导向有机统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实现市场经济和道德建设良性互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社会治理政策和体制创新中。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把“三个倡导”的价值原则体现在这些机制中。完善社会激励机制,褒奖善行义举仁人美德,实现治理效能与道德提升相互促进。健全社会惩戒机制,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铲除滋生以丑为美、以耻为荣现象的土壤。建立完善相应的政策评估和纠偏机制,防止出现具体政策措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背离的现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评估政策制度的重要依据,修改和完善与之不相符合的政策制度。所有新出台的政策制度,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坚决避免任何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标准的政策制度出台。

  (七)在加强“法治哈尔滨”建设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法治哈尔滨”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实践中,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活动,注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要求上升为具体法律规定,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保障、促进作用,形成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法治环境。

  (八)在加强“平安哈尔滨”建设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以“强基工程”为载体,把社区、村屯打造成为服务群众基本需求、解决群众基本诉求的“前沿”和“平台”,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形成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和谐。扎实推进“平安哈尔滨”建设,以创建平安乡村、平安市场、平安医院、平安校园、平安社区、平安家庭等基层平安建设活动为重点,把社会主流价值贯穿于活动始终,构建大平安格局。完善行业规范,强化规章制度实施力度,在日常治理中鲜明彰显社会主流价值,使正确行为得到鼓励、错误行为受到谴责。

  (九)在加强“诚信哈尔滨”建设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广泛开展“践行价值观·诚信在冰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货真价实满意店(街)”、“诚信示范街”评选等各具特色的诚信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全市人民不断增强诚信观念和诚信意识,大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强化诚信制度建设,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扎实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强化专项教育整治,以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服务、公共秩序等为重点,着力解决诚信缺失、公德失范的问题,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制定构建诚信、惩戒失信的措施,在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中推进征信体系建设,建立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把诚信建设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四、强化宣传教育,大力营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氛围

  (十)强化思想理论引领,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人们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定全社会全面深化改革的意志和决心。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列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各级党校、干校培训课程,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委宣讲团、专家宣讲团、基层宣讲团要按照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的要求,以集中宣讲、专题宣讲和互动交流宣讲为主要形式,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要利用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会、《哈尔滨日报》理论版、《学理论》杂志、哈尔滨讲坛等载体和平台,充分发挥社科专家、各级领导干部和基层党员干部“三支队伍”的作用,深入研究和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有效回答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严格各类社团、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的管理,使其成为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的重要阵地。

  (十一)强化舆论引导,发挥新闻媒体传播社会主流价值的主渠道作用。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日常形势任务宣传、成就宣传、主题宣传、典型宣传、热点引导和舆论监督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不断巩固壮大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思想舆论。组织开展产业项目建设、保障改善民生、城乡一体化、扩大对俄开放、保护生态环境、文化改革发展、文明城市创建、群众路线教育八大新闻宣传战役。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所属的各子报子刊、哈尔滨广播电视台各频率频道要用重要版面和时段,推出专栏专题,运用消息通讯、言论评论、人物访谈等形式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市类、行业类媒体要增强传播主流价值的社会责任,采取多种形式,讲百姓事、说百姓理,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效果。

  (十二)强化文化育人化人功能,发挥精神文化产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作用。积极发挥精神文化产品育人化人的重要功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积极人生追求、高尚思想境界和健康生活情趣。坚持用文学艺术精品感染人、鼓舞人、教育人,依托哈尔滨市多元的历史文化资源,创作生产一批能够展现哈尔滨历史沿革、时代风貌、文化积淀的图书、音像等文艺精品。深入挖掘中华传统文化思想精华,举办美术、书法、诗词楹联、曲艺等具有中华传统特色的精品力作展示活动,提高我市现有非遗产品的艺术含量,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推进侵华日军731部队旧址、金上京会宁府遗址等重点文物的申遗、保护和利用,鼓励社会资源参与办馆,努力打造具有哈尔滨特色的博物馆群。创新群众文化组织形式,通过开展“唱响中国梦”文化惠民广场群众文艺演出活动、哈尔滨之夏音乐会、我爱哈尔滨微电影大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引导群众艺术团体自主参加活动,努力营造政府引领、市场运作、全民参与的群众文艺活动氛围。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哈尔滨大剧院等标志性文化设施的建设,加强城乡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推进公共文化设施网络的建立。

  (十三)强化网络驱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网上传播阵地。加强对政府网站和市直部门网站的指导,将哈尔滨新闻网、哈尔滨网络广播电视台等打造成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主流价值观宣传网站。在市属重点网站开设专题专栏,组织开展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系列网络宣传活动,调动广大市民参与热情,引导市民积极参与传播正能量的网络活动。加强全市政务微博、微信的建设和管理,实现民生部门政务微博全覆盖。发挥官方微博的作用和影响力,组织参与重大宣传报道,做好重大信息网上发布,回应网民关切,主动有效进行网上引导。依法加强网上信息管理,完善网络管理领导体制,形成协调联动机制和互联网管理合力。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在市属重点网站设立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依法整治属地内网上各类有害信息,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

  (十四)强化公益广告宣传,大力传播社会主流价值。整合社会资源,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社会媒介推广、新兴手段传播等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公益广告宣传,传播社会主流价值,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与“讲文明树新风”、中国梦、创建文明城市紧密相关的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在广播电视的黄金时段、报纸期刊的重要版面和显著位置,持续刊播公益广告。充分利用公共交通设施、运载工具、街路广场和沿街商家LED电子屏、字幕屏、楼宇电视等社会资源,加大社会公共场所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维护广告市场运行秩序,推出导向鲜明、富有内涵、引人向上的各类公益广告,引领社会文明风尚。

  (十五)强化典型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围绕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生动实践,在全市大力选树“弘扬核心价值观、践行哈尔滨风尚”的先进典型。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典型的选树工作,按照政治坚定、业绩突出、事迹感人、作风过硬的标准和要求,积极推荐先进典型。通过举行颁奖仪式、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开展媒体集中宣传、创编先进事迹文艺精品、命名表彰道德模范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先进典型,有效发挥“举起一面旗、唤起千千万”的传导带动作用。建立由道德模范、“十佳公仆”、“感动哈尔滨”人物、优秀志愿者、“身边好人”等为主体的道德荣誉体系,努力形成崇德向善、践行哈尔滨风尚的道德生态环境。

  五、开展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主题实践活动

  (十六)深入开展“弘扬优秀精神、助推跨越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坚持把弘扬我市在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进程中形成的抗洪精神、路桥精神、环卫精神、交警精神和公仆精神等优秀精神作为涵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紧密联系生产管理和社会生活,激励全市人民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鼓足干劲、铸造未来。把我市优秀精神融入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家庭的“六进”系列活动中,依托机关文化、企业文化、社区文化、乡村文化、校园文化建设,指导生产实践,规范行为举止。突出“家乡美、和谐颂”主题,广泛开展以十佳和谐机关、十佳和谐企业、十佳和谐社区、十佳和谐村屯、十佳和谐校园、十佳和谐家庭为内容的“六个十佳”和谐单位和文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定期评选表彰一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和谐单位样板和文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

  (十七)深入开展道德主题实践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形成修身律已、崇德向善、礼让宽容的道德风尚。实施“文明餐桌行动”、“文明交通行动”、“文明旅游行动”、“网络文明行动”、“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开展争创“学习型社区(家庭)”等活动,引导人们自觉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建好用好道德讲堂,经常开展活动,规范仪式流程,融入百姓生活,引人修身养性。开展道德评议活动,引导人们诚实守信、遵德守礼。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活动,弘扬真善美,鄙弃假恶丑,激励人民群众崇德向善、见贤思齐,鼓励全社会积善成德、明德惟馨。开展关爱礼遇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活动,进一步彰显他们的崇高社会地位,在全社会树立“好人好报、德有所得”的鲜明价值导向。

  (十八)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完善志愿服务组织领导体系,形成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需求对接、注册、培训、服务记录、嘉许回馈、保险、包保、考核通报和党团员带头做志愿服务等相关制度,提升志愿服务工作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开展“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活动,以社区为重点,组织开展楼道爱心互助群、爱心哨、爱心课桌、爱心门铃和贴心儿女进家庭、心理疏导进养老院、法律常识进社区、健康档案进家庭等“四爱四进”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开展以社区原创文化作品展示、志愿者日记感言博文媒体展播和事迹宣讲、志愿服务感动瞬间摄影大赛为主要内容的“做志愿我光荣”志愿服务文化实践活动,增强人们参与志愿服务的自觉性。  

  (十九)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巩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努力在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内涵上求实效。大力开展文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单位)等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人们在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的过程中提高精神境界、培育文明风尚。以文明社区、文明庭院、文明楼道为载体,推进文明城区创建;以十星级文明户、文明集市、文化广场、文明村、美丽乡村为载体,推进文明村镇创建;以诚信制度化为载体,推进文明行业创建;以志愿服务制度化等“六个一”活动为载体,推进文明单位创建;以“十有标准”建设为载体,推进文明社区创建;以弘扬孝敬、勤劳、节俭、礼仪、诚信等传统美德为重点,推进文明家庭创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细化到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中,使之成为各行各业的共同遵守。修订完善《哈尔滨市基础创建工作管理办法》,按照“工作台账化、档案电子化、创建网络化、管理常态化”要求,加强文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规范管理。

  (二十)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重视民族传统节日的思想熏陶和文化教育功能,深入挖掘民族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和独特魅力,大力开展群众性节日民俗、体育健身和文化娱乐活动,形成常态化、群众化、社会化工作机制。利用各种时机和场合,在深化主题、突出内涵、广泛参与、营造氛围上下功夫,使“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有力抓手。利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老年节等民族传统节日,五四、七一、八一、十一等政治性节日,三八、五一、六一等国际性节日,党史国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纪念日等,组织群众性庆祝和纪念活动。利用党和国家成功举办大事、妥善应对难事的时机,因势利导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大力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建设。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等免费开放,积极发展红色旅游。

  六、建立健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十一)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建立市委统一领导、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党政各部门及群团组织协同配合的领导体制,形成全党动手、全社会参与,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行政管理、行业管理和社会管理结合起来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的组织部署、协调推进和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精心设计富有特色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活动载体,不断丰富活动内容,促进活动深入开展。

  (二十二)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性,将其摆上重要位置,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带好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为民、务实、清廉,言行一致、知行合一,以人格力量感召群众、引领风尚。

  (二十三)发动群众,落到基层。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中,融入城乡居民自治中,融入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主力军作用,发挥青少年的生力军作用,发挥社会公众人物的示范作用,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积极作用,形成人人知晓、人人传播、人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