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15日
各部、处室、系:
近日,中央、省、市纪委相继下发了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要逐级作出严格落实《通知》规定,坚决不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的承诺,为切实抓好有关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做到令行禁止,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各部、处室、系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二、学院纪检部门要加强与各部门的交流协商,沟通情况,掌握信息,加强监督,明示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中央纪委禁令要求。
三、学院财务处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加强资金监管,确保相关费用不转嫁、不摊派,更不允许公款报销或巧立名目变相报销。
四、学院作风建设专项治理小组要继续发挥作用,在开展日常检查的同时,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通知》精神情况作为一项重要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抱着侥幸心理,讲规避、搞变通。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责任追究。
中共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委员会
201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