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道德讲堂”建设工作方案
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引导广大师生投身到道德实践活动中去,全面提高师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提升我院文明程度,按照市文明办要求,在全院范围内开展“道德讲堂”建设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以及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坚持“德技双修、以德为先”的育人理念,以思想道德建设为主体,以提升师生文明素质为核心,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的形式,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广泛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营造“讲道德,做好人,树新风”的浓厚氛围,推动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以提升师生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为根本,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把“四德”建设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把“求知求新、向上向善”和“真诚育魂、真理传人”的高尚品格作为广大师生的行为准则,在教师中倡导“争做师德模范”,在学生中倡导“争做美德青年”。通过“道德讲堂”建设,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有针对性的道德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师生自觉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全面推进学院德育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学院“道德讲堂”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现成立“道德讲堂”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郑 喆 杨海东
副组长:杨 薇 李 军 王建宇 王永武 郎益夫
成 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道德讲堂”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群工作部。
办公室主任:杨 薇(兼)
副 主 任:孙振莉
成 员:各系具体负责文明创建工作人员。
四、主要内容
(一)以“礼仪”为核心的社会公德建设主要包括: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和遵纪守法等。
(二)以“诚信”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建设主要包括: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办事公道、热心服务、奉献社会等。
(三)以“和睦”为核心的家庭美德建设,主要包括:夫妻和睦、孝敬长辈、关爱孩子、邻里团结、勤俭持家等。
(四)以“友善”为核心的个人品德建设主要包括:友善互助、正直宽容、明礼守信、热情诚恳、自强自立等。
五、讲堂建设
(一)设置地点
“道德讲堂”活动地点设在1号教学楼905阶梯教室。
(二)讲堂布置
按照市文明办要求,“道德讲堂”的布置要突出古朴厚重的主格调。在讲堂外面醒目位置设有“道德讲堂”名称牌子;讲堂主席台有门额和主板(主板制作主要由“道德讲堂”LOGO标识、“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恶之家必有余殃”经典名言和对联“荐善举义做好人、倡道兴德做好事”组成)、宣讲台(有“道德讲堂”LOGO标识)、两个条幅(“但行好事、莫问前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教室左右墙上布置“自强、厚德、崇俭、尚义、守信、明礼、报国、尽孝”等八个宣传副板,教室后方安装两块背景板,是经典道德理论的宣传标语,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衬托讲堂,营造浓厚的道德建设氛围。
(三)宣讲队伍
按照“自身素养强、道德素质高、文化修养好”的标准,以各系为单位组建“道德讲堂”宣讲队伍,可以优秀、骨干教师为主体,发动各级各类三好学生、优秀班、团干部为宣讲员,使人人都成为“道德讲堂”的实践主体。
(四)活动载体
以团队活动、专题宣讲、主题班会、社会实践等多种渠道为载体,以“五心教育”(忠心献给祖国、爱心献给社会、关心献给他人、孝心献给父母、信心留给自己)、“奉献社会、提升自己”为主要内容,通过对广大师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不断提升师生的思想道德修养。
(五)活动流程
1、唱歌曲。开场前听《好人就在身边》,开场时起立齐唱《公民道德歌》。
2、学模范。(包括三个流程:看短片、讲故事、做点评)
(1)看短片。道德模范或身边好人的故事短片。
(2)讲故事。道德宣讲员宣讲道德模范或身边好人事迹,并围绕道德主题进行阐释。
(3)做点评。参加活动人员现场评议道德模范或身边好人。
3、诵经典。诵读一段中华传统经典,背诵格言警句。
4、发善心。主持人带领现场观众做出道德承诺。
5、送吉祥。讲堂即将结束时,给现场观众发放带有道德提示语的小礼物。
6、做沉思。行善事,敬道德,现场组织一些帮扶或捐赠活动。
六、活动安排
(一)以系为单位,年内至少组织一次“道德讲堂”活动,要设立宣讲主题,明确道德经典,明确主持人和宣讲员,指派专人作好讲堂签到和活动记录。
(二)按照市文明办要求,每次宣讲活动需要留影像资料,由党群工作部协助完成。
七、工作要求
(一)各系要充分认识“道德讲堂”建设的重要性,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各系负责人要以师德师风宣讲为契机,率先垂范,带头走进讲堂,提高“道德讲堂”水平。
(二)“道德讲堂”建设是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坚持为师生办好事、办实事的重要载体,不断创新讲堂内容,形成全员参与的合力,进一步规范师生行为,提高师生思想道德水平。
(三)每次宣讲结束后,资料按要求整理归档(纸质资料、图片、影像资料、出勤记录等),并在宣讲活动结束一周内将相关资料报送党群工作部。
中共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委员会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