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召开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标大会

来源:党群工作部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14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及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层层落实,按照“厘清责任、分级负责”的原则,学院于4月14日在图书馆408室举行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标大会。会议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薇同志主持。

学院召开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标大会

杨书记在会上强调,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在做好个人廉洁自律的同时,要带好队伍,真正既带头又监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等纪律,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更不允许在执行中打折扣、搞变通,统筹好抓党风廉政建设与抓工作的关系,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以优良党风带教风转学风促校风,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要持续改进监督执纪方式方法,按照三转要求,聚焦主责主业,针对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会上,学院主管院领导分别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会后,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分别与班子副职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薇同志与党政办负责人签标

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紧扣“一岗双责”具体要求,既充分体现了院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高度重视,又体现了纪委对“监督责任”的深化和推进。此次签标大会进一步明确了学院各级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应承担的任务,建立健全了责任体系,严格责任追究,强化纪律意识和廉政意识,督促全院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将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学院事业不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队伍保障,推进了反腐倡廉工作深入持续的发展。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薇同志与组织人事处负责人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