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荣获“哈尔滨市厂务公开阳光工程先进单位”和“先进基层工会”称号

来源:党群工作部 发布日期:2015年03月11日

    日前,哈尔滨市总工会、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工商业联合会共同授予297家单位为“哈尔滨市厂务公开阳光工程先进单位”,我院和包括哈尔滨学院在内的几所院校获此殊荣;我院还同时获得哈尔滨市总工会授予的“先进基层工会”的荣誉称号。

  学院历来十分重视院务公开工作,在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内容、形式、体制、制度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形成了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党政共同负责,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工会、教代会为载体,纪检部门监督检查,师生员工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此次获奖,既是对学院民主管理工作的肯定,也为学院用后示范校建设促进学院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今后学院将进一步探索院务公开的新思路、新路径,继续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逐步把院务公开上升为依法治校、以德治校、民主治校和科学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工作方式,努力营造民主和谐的校园氛围,为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创造更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