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节期间严肃有关纪律的通知
来源: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年09月26日
各部、处室、系:
“国庆节”将至,根据市纪委《关于切实履行“两个责任”进一步抓好中秋国庆节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大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现将节日期间严肃有关廉政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采取有效措施,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有关单位、个人的款物;严禁使用公款、公车旅游;严禁公款吃请、送礼等;严禁公款购买礼品。要求全院党员干部自觉执行有关严禁公款消费等相关规定,违反相关规定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全院教职工,特别是一线教师和班主任要自觉树立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形象,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严禁收受或以任何借口向学生及其家长索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购物卡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学生或家长的吃请,不得参与学生或家长邀请的休闲娱乐等高消费活动。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教师,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节日期间,各部门应安排好相关人员做好值班值宿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对违反纪律要求的,学院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院党委要求全院教职员工,严格遵守各项要求,营造廉洁过节的浓厚氛围,度过一个祥和、文明、勤俭的节日。
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