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提示】关于五一劳动节期间严肃有关纪律的通知
来源: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年04月25日
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五一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预防和杜绝各类不正之风和铺张浪费现象,根据市纪委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将节日期间严肃有关廉政纪律要求提示如下。
一、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有关单位、个人的款物;严禁使用公款、公车旅游;严禁公款吃请、送礼、旅游等。
二、各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措施”的规定,提倡安全文明节俭祥和过节,坚决制止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三、节日期间,各部门应安排好相关人员做好值班值宿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对违反纪律要求的,学院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院党委要求全院教职员工,严格遵守各项要求,营造廉洁过节的浓厚氛围,度过一个祥和、文明、勤俭的节日。
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