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被正式命名为黑龙江省文明单位

发布日期:2013年09月23日

                   

 

    (党群工作部  供稿)近日,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命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进集体的决定》,命名表彰了 “文明城市建设先进社区”、“省级文明单位”等先进城市和单位。我院通过不懈努力,被省委、省政府正式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在创建文明单位的过程中,学院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统一认识、明确目标、健全组织、分工协作,形成了党、政、纪、工、青齐抓共建的良好态势。同时,围绕哈尔滨市继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与我市继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紧密结合,开展了师德师风建设、传统文化进校园、“摒除四大不良行为”、“封闭式校园管理”、普法教育等工作,切实转变教风、学风和工作作风。狠抓安全,确保稳定,加强和谐校园建设。全院上下思发展、谋发展、人心齐、干劲足,形成了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不甘落后、竞相发展的良好风气和浓厚氛围,各项工作取得了全面发展,工作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为学院事业顺利、快速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我院省级文明单位复检的成功,是全体教职员工在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直面挑战、团结拼搏、百折不挠、众志成城的结晶,是全体教职员工讲政治、顾大局、比奉献精神的再次充分诠释,也是我院多年来办学成就的综合体现。

    文明建设程度代表一个单位的形象,反映一个单位的风气,同时也体现一个单位的综合水平,在一个学院的生存和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全院上下要从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高度,充分认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重要性,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我院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