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条例》强内涵 创新党建促发展 --学院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来源:党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2014年05月26日

    为进一步贯彻市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的文件精神,5月23日下午,学院在报告厅召开了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专题会,全院副科级以上干部集体观看市委组织部下发的新《条例》辅导讲座专题片。党委副书记、院长刘智勇、党委委员、副院长解平华、党委委员、副院长黄绍起参加了学习。学习会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薇主持。


专题学习会现场

党委副书记、院长刘智勇(前排左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薇(前排左二)、党委委员、副院长解平华(前排左三)、党委委员、副院长黄绍起(前排右一)参加学习

    学习会上,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薇指出:“新《条例》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步骤和要求等作了更加细致、更加严格的规定,是新时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一个纲领性文件,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建设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薇主持学习会

    同时,杨书记又代表学院党委提出要求:一要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各级领导干部要熟悉新《条例》,组织人事部门及工作人员要精通新《条例》,广大干部群众要了解新《条例》;二要坚决贯彻落实新《条例》。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和要求,更进一步提高纪律性,强调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讲纪律;三要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要求广大干部党员学习新《条例》时,结合实际来思考、来宣传、来贯彻,应该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自觉坚持,贯彻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学院全体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学习

    新《条例》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去,对我院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提供了重要依据。学院将以学习贯彻新的《条例》为契机,切实提升内涵建设和综合办学水平,使学院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职业技术教育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