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学院应届毕业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8日

按照《关于技工院校开展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哈人社发【2022】14号文件要求,现面向我院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职业(工种)

 

职业名称

职业编号

工种/职业方向

级别

车工

6-18-01-01

数控车工

4、3

铣工

6-18-01-02

数控铣工

4、3

多工序数控机床操作调整工

6-18-01-07


4、3

餐厅服务员

4-03-02-05


4、3

客房服务员

4-03-01-02


4、3

前厅服务员

4-03-01-01


4、3

调酒师

4-03-02-09


4、3

保健按摩师

4-10-04-02

足部按摩师

4、3

反射疗法师

4、3

脊柱按摩师

4、3

养老护理员

4-10-01-05


4、3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

4-08-05-01

食品检验员

4、3

药物制剂工

6-12-03-00


4、3

化学检验员

6-31-03-01


4、3

计算机及外部设备
  装配调试员

6-25-03-00

计算机网络设备装配调试员

4、3

电子商务师

4-01-06-01

网商

4、3

4-01-06-01

跨境电子商务师

4、3

计算机维修工

4-12-02-01


4、3

快递员

4-02-07-08


4、3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4-04-05-01


4、3

装饰美工

4-07-07-02


4、3

工程测量员

4-08-03-04


4、3

电工

6-31-01-03


4、3

电梯安装维修工

6-29-03-03


4、3

装配钳工

6-20-01-01


4、3

汽车维修工

4-12-01-01

汽车维修检验工

4、3

汽车机械维修工

4、3

汽车电器维修工

4、3

美容师

4-10-03-01


4、3

美发师

4-10-03-02


4、3

保育师

4-10-01-03


4、3

中式烹调师

4-03-02-01


4、3

中式面点师

4-03-02-02


4、3

西式烹调师

4-03-02-03


4、3

西式面点师

4-03-02-04


4、3

速录师

3-01-02-06


4、3

铁路车站客运服务员

4-02-01-03

铁路客运员

4

口腔修复体制作师

4-14-03-02


4、3

医药商品购销员

4-01-05-02

中药调剂员

4、3

无人机测绘操控员

4-08-03-07


4、3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

4-10-01-01

育婴员

4、3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

4-08-08-23


4

4-08-08-23

建筑工程

3

物业管理师

4-06-01-01


4、3

管工

6-29-03-04


4、3

室内装饰设计师

4-08-08-07


3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

4-04-04-02

网络安全管理员

4、3

动画制作员

4-13-02-02


4、3

农艺工

5-01-02-01


5、4

农产品经纪人

4-01-03-01


5、4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4-07-03-04


4、3

焊工

6-18-02-04

电焊工

4、3

6-18-02-04

气焊工

4、3

 

 

二、认定申报条件

我院2025年度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认定,严格执行人社部颁布的2023版《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需要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1.申报四级/中级工条件: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2.申报三级/高级工条件: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填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附件1),提交纸制版1份。

2.填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交费名单》(附件2),提交纸制版2份(班主任签字、系部领导签字),上传电子版。

3.填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系统上传信息表)》(附件3),上传电子版(姓名格式之间不用空格,例:正确填写张三)。

4.填写《学籍证明》(附件4),上传电子版。

5.提交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页),同时上传电子版

6.提交考生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不能是自拍照或大头贴式样);上传同底版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0K-200K,以“身份证号”命名,身份证号中“X”须使用大写)。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系部于4月18日—22日,以班级为单位,将符合条件的考生材料(纸制+电子版),提交给培训处鉴定科,进行审核。联系人:白老师;联系电话:13704518597;地点:二号教学楼7楼723室。

(二)5月12日—16日,依据收费标准,按照财务处提供的缴费账号23050186733800001023(哈尔滨技师学院建行呼兰支行),以班级为单位,统一进行缴费,并附上缴费名单,不允许学生个人缴费。

(三)缴费标准:

1.ATA考务系统服务费:每人25元。

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费:经学院研究决定,收费标准按(黑价联〔2017〕53号)文件执行。

四级(中级工)A类160元、B类130元、C类100元

三级(高级工)A类200元、B类170元、C类140元

注:A类:中式烹调师

B类:汽车维修工、车工-数控车工、铣工-数控铣工、多工序数控机床操作调整工、焊工、农产品食品检验员-食品检验员、药物制剂工、化学检验员、装饰美工、电梯安装维修工、西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无人机测绘操控员

C类:餐厅服务员、调酒师、客房服务员、前厅服务员、保健按摩师、养老护理员、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电子商务师-网商、电子商务师-跨境电子商务师、计算机维修工、快递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工程测量员、电工、装配钳工、美容师、美发师、保育师、速录师、铁路车站客运服务员、口腔修复体制作师、医药商品购销员、物业管理员、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管工、室内装饰设计师、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动画制作员、农艺工、农产品经纪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