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来源:培训与技能鉴定处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9日

一、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对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公示职业(工种)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方可评价,评价需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评价需在备案期内开展

二、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职业(工种)


   

三、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的人员。

四、认定机构:哈尔滨技师学院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人社函〔2023〕25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黑龙江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办法(试行)》(黑人社规〔2021〕2号)、《关于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函〔2021〕210号)、《关于公开遴选第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知》(哈人社发〔2022〕5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专家技术评估,2022年10月17日哈尔滨技师学院被哈尔滨市人社局批准为第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同意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在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监管平台已通过机构备案(备案号:S000023010001)。

五、申报条件

  所有申报专业必须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严格执行
    网址:http://biaozhun.osta.org.cn/

  (一)以电工为例:

1.3 职业定义

使用工具、量具和仪器、仪表,安装、调试与维护、修理机械

设备电气部分和电气系统线路及器件的人员。

1.4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能力、观察判断推理能力和计算能力,手指和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无色盲。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8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8.1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六、等级认定实施

 (一)等级认定方式

职业等级认定考核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与实操能力考试,考试地点在哈尔滨技师学院。

  所有考试科目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二)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7月20日

  (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时间:另行通知。       

(四)证书发放
    通过考试认定合格人员,成绩向哈尔滨职业能力鉴定中心报备,评价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黑龙江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码规则及参考样式,制作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证书信息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网址链接:http://zscx.osta.org.cn/)。

  七、报名流程
    1.申请认定的人员在2023年7月20日前线下报名,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2.报名地点:哈尔滨技师学院培训与技能鉴定处(锅炉办公区)411办公室

  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大动力路锅炉头道街5号锅炉技校办公楼(公交10、101、102、108、117、118线锅炉厂公交站下车)

  3.资格审核通过后,参加等级认定人员可立刻缴费。同时现场上交个人报名材料纸介版复印件供后期审核存档备用,包括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培训学时报告原件。资格复核如发现以上材料涉嫌作假,取消考试成绩,并视情节严重程度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缴费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等级认定的人员,不予退费。
    5.资格复核。考生在参加考试时,需要提前30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或者实体电子社会保障卡入场,本人签字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原件、工作年限证明原件。
    6.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报名咨询电话:0451-87930897。

7.报名所需材料: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见附件)。

  (2)学历(学位)证书、前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级别和信息页)、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照片:一寸照片1张(单色背景、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期证件照);同底版电子照片发送至邮箱:hjsjnjd@163.com(照片格式必须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身份证号中“X”须使用大写)。

  (4)工作年限证明(必须盖有本人单位公章)。

                                                                                                                                  

哈尔滨技师学院技能与培训鉴定中心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