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技师学院(劳动技师学院)2018年“法治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法治哈尔滨”建设,按照市委印发的《2018年全市“法治建设年”活动方案》,根据省和国家有关要求,全面推进学院“法治校园”建设,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对我省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我市“法治哈尔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求,推动全院师生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普遍增强,加快法治校园建设,推动学院办学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院内法治环境,为学院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宪法学习教育。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和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培养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至上理念,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实施。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学院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程序,建立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对不适应学院发展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清理。
(三)坚持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学院重大政决策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和决策流程。落实有关规定,尝试建立决策前师生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机制,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学院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四)建立依法化解矛盾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信访工作条例,建立和完善学院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尝试推行学院网上受理信访制度,维护信访秩序。积极引导师生家长在法律框架内解决纠纷,有效化解矛盾。
(五)提升各级干部法治素养。加强全院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完善学法制度,定期举办法治专题培训讲座。各级干部要通过多种形式带头学好《宪法》、《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处级以上干部至少学习20部法律法规。
(六)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全院教师在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传统美德等方面树立明确的道德标尺,真正把品德修养融入到教书育人中,落实到干事创业的实践中,推动学院建设发展。
(七)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利用晨读暮醒、早晚自习、军训教育、学前教育等契机,在学生中开展法治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强对学生的“四禁”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治安法》、《禁毒法》,引导学生养成勤于学法、善于用法的行为习惯,增强学生自觉抵制社会不正之风的辨别能力。
三、方法步骤
学院“法治建设年”活动从2018年6月开始,至12月底基本完成,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制定方案,动员发动(6月下旬至7月中旬)
1、动员部署。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及时组织传达关于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的相关精神和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全院对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参与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师生共同参与,全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部署,做好部门动员,提出具体措施,严格完成时限,确保“法治建设年”活动按时推进和顺利完成。
2、制定方案。学院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做到安排见实见细,落实有形有效。以增强干部职工依法办学意识和能力、提高院内制度建设质量,办学行为依法运行、上级法律法规在院内严格执行为着力点,采取行之有效的举措,切实推进活动有效扎实开展。
3、全员学习。制定学院年度学法计划,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宪法》、《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定期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开展学法用法专题研讨、法治讲座培训等活动,各部门每个季度要安排一次本部门的全体成员集中学法。同时,要通过教师学带动学生学,利用学前教育,晨读暮醒的时间段,组织学生学习各类相关法规,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形成学院上下全员学习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措施,集中攻坚(8月下旬至10月底)
1、列出问题清单。全面梳理学院社会合作、招生就业、教育教学、培训鉴定、财务运行、资产采购、服务外包等事项。各部门要认真查摆本部门在依法办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列出问题清单,制定相应措施,找出解决办法。
2、分类推进攻坚。围绕学院在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项目化推进方式,确保活动得以顺利推进,发现的问题得以逐步解决,取得实效。
3、接受社会监督。在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相关办学信息,接受师生家长监督。畅通举报渠道,设立公开举报电话,设置投诉举报邮箱、信箱,集中受理反映干部违法乱纪、违法师德师风的有关问题,将督查问责贯穿“法治建设年”活动的每个阶段和环节。
(三)评议考核,巩固提升(11月初至12月底)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根据自查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确保在“法治建设年”活动中尚未解决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各部门要将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报告和总结,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学院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学院成立“法治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郑喆、杨海东任组长,院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牵头、协调、推进等工作。各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活动推进,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投入精力,周密计划安排,抓好落实。
(二)加强督导检查,注重统筹兼顾。学院党政办负责对活动开展进行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并向院领导反映活动开展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活动顺利推进。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工作重点,把法治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中,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法治建设进程,切实通过本次活动,提高本部门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学院中心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三)营造浓厚氛围。宣传部门要结合学院工作特点,充分运用网络、报刊、微信等载体,大力宣传本次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活动的部署、要求、做法,宣传学法用法的先进典型,营造学院依法办学、依法办事、信法懂法的良好氛围,引导活动顺利开展。
附:哈尔滨技师学院(劳动技师学院)学法清单
附:
哈尔滨技师学院(劳动技师学院)学法清单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二、党内法规
12、中国共产党党章★
13、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14、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15、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1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17、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18、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19、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三、国务院行政法规
20、教师资格条例★
21、教育督导条例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四、哈尔滨市地方性法规
25、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27、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
带星号★为必学法律法规,其他可结合实际进行选学。每名处级以上干部至少学习20部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