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迅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重要指示精神

来源:党群工作部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18日

   12月13日上午,学院在2号教学楼多功能报告厅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校院领导、全体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大会。党委副书记、院长杨海东主持会议,党委副书记杨薇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的通知》、《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迅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和《中共哈尔滨市委关于迅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

  

    大会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对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学院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带头纠正“四风”,以好的作风带动全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组织学习讨论,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检查,查摆问题要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要从小事抓起,从自身做起,立行立改,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