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严明国庆节中秋节期间 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纪检监察室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27日

各部、处室、系:

国庆、中秋“两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省、市纪委工作部署,重申纪律要求。

一、严格执行“八个严禁”。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金礼品、购物卡;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外出旅游、探亲访友、购物娱乐等活动;严禁公款旅游或者用公款、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招待他人旅游;严禁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或者利用培训中心、食堂等场所吃喝玩乐;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等违纪违规行为。

二、严格主体责任。各部门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把禁令要求传达落实到位。加强对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党员干部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大力营造廉洁过节的氛围。

三、严格执纪问责学院将对“两节”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以严肃问责不断把管党治党责任压紧压实。

监督举报电话:85911190

举报邮箱:jjjc85911190@163.com


中共哈尔滨技师学院(劳动技师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