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室联动 答疑解惑 深入学习 全面落实

来源:教务处 实训与就业处 教育教学督导办公室 联合供稿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14日

     为贯彻落实学院《教师授课课时及课时费标准管理规定》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5月12日教务处、实训与就业处、教育教学督导办公室联合举办了《教师授课课时及课时费标准管理规定》内容解读培训会,各系主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和教学管理人员参会接受培训。

培训会现场

  教务处处长孔秀范就学院《教师授课课时及课时费标准管理规定》文件内容进行了详尽细致的解读,阐明了文件制定的基本依据和原则、授课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核算标准、课时费的核算标准及教师选课试行办法;明确了教学管理人员、教研室主任的职责;释义了基础课时量的规定、课时量调整及超课时分级发放标准。

  实训与就业处副处长王宏斌从实习指导教师配备要求,专、兼职实习指导教师课时费核算办法以及一体教学课程的试点要求进行全面细致的解答。

  教育教学督导办公室主任柏安吉对教师综合测评考核和教师教学档次评定进行了重点培训。分别对优秀、良好、达标、未达标四个档次的评定标准进行了解答,同时强调了教师“未达标档次”的一票否决考核办法。

各系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管人员等参加培训

  此次《教师授课课时及课时费标准管理规定》内容解读培训会的成功召开,是教学管理部门处室联动、协调配合、全面深入落实课时改革的推进会;同时,也是向一线教师传达学院精神,解读文件内容,消除疑虑、振奋精神的动员会。为教学规范化管理、课时精细化管理、提高学院课程管理水平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