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重于泰山 责任高于一切 ——实训与就业处召开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5月10日上午,实训与就业处组织各系部有关人员召开了实训教学工作会议,传达学院关于开展“强化安全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解读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通知(教职成[2016]3号)。实训与就业处处长崔滨主持会议并讲话,王宏斌副处长、实训教学管理科、就业科全体人员和各系教学管理负责人及就业干事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会上,崔滨处长传达了国家五部委联合下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通知》及《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党政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哈办发[2016]8号)文件精神和学院关于安全工作的要求。学院为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和顶岗实习管理,有效防范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与常态化,将于5月16日至6月17日集中开展 “强化安全教育月”活动。
实训教学管理科针对文件中有关实训教学的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和相关要求。要求各系加强校内实习安全的管理,实训场室要配有专职的安全员;实训教师要遵守上课时间,保证课堂纪律;各系要积极开展“三个一”活动,学期末将相关材料上交实训教学管理科。就业科从跟岗实习、顶岗实习角度要求各系要加强对实习单位的考察和认定工作,要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置学生实习。同时,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的跟踪管理,班主任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要与学生、企业保持有效沟通。依据法律法规和学院相关制度要求落实顶岗实习工作、对照法律依据和指导性文件查找工作足之处,提高就业工作质量。
最后,崔滨处长强调各系要组织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力求全面准确领会文件的各项任务,结合实际做好本职工作。抓好学院的安全工作,做好过程记录及相关材料的收集。各系部要精准掌握实习学生的动态情况。加强安全教育,做到常态化,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不断提高实训教学管理和顶岗实习学生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