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主题教育“学习教育”工作的提示

来源:党群工作部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19日

各党支部、各部门(系、中心):

为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抓好主题教育“学习教育”工作,确保提高“学习教育”实效,通知如下。

一、 抓好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研讨

(一)个人自学。全院党员干部,特别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按照市委部署的学习内容,结合个人学习计划,每天拿出半天时间进行学习。特别要认真研读《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再次研读《党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和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文章。具体学习书目见附件:《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书目》个人自学要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

以支部为单位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自学,各支部要定期督促检查本支部党员干部做好个人自学。

处级干部9月25日前将个人学习计划报分管院领导审定后,报学院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2号楼814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处级干部学习情况进行抽查。

10月31日前,各党支部委员带头完成对《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的通读。

11月5日前,各支部将开展学习教育情况报学院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2号楼816室)

(二)集中学习研讨。学院处级干部要积极参加学院领导班子集中学习研讨活动。(具体时间于集中学习研讨前,另行通知。)

二、组织观看录像片

9月18日(周三)下午2时,在学院1号教学楼908会议室,组织全院党员干部观看录像片:《丰碑》。

9月下旬,组织全院党员干部观看12次专题教育片。

三、开展革命传统和形势政策教育

9月下旬到10月中旬,分别邀请老红军和市委党校教授来学院开展革命传统和形势政策教育。全院党员和处级以上干部参加。

四、组织参观教育基地

9月20日,组织学院党员干部参观第四野战军前线指挥部、侵华日军七三一部队遗址等红色教育基地。参观人员:全院处级以上干部、部分党员。

10月中旬,组织全院处级以上干部参观省廉政教育基地。

五、开展党支部书记轮训工作

学院党委将采取专题辅导、案例教学等方式,对全院党支部书记进行1次轮训,重点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

10月21日前完成轮训。

六、各支部交流学习体会

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采取座谈研讨等方式,交流学习体会,相互启发提高。

9月30日前,各支部召开会议交流学习体会。

10月25日前,党支部书记讲专题党课或报告个人学习体会。

 

附件: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书目

 

 

 

                                            学院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