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教学楼与学生公寓资产管理的通知

来源:资产管理处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3日

按照学院专项综治工作要求,资产管理处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对联检中发现的问题逐条进行了整改,校园环境教学环境有所改观,为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教学楼和学生公寓的资产管理,对学院各部门提出以下要求:

  1.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资产的安全完整与合理使用负全责,要将资产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要教育职工和学生爱护爱惜公共财产,懂得一草一木实属来之不易,一分一厘皆是民脂民膏的道理,形成爱护公物的良好风气。

  2. 同一间教室的桌椅要整齐统一。不统一的系里要组织调剂达到统一,系里无法达到统一的,可向资产管理处申请调换。

  3. 损坏的桌椅可修复的应及时申请修理,不可修复的应及时向资产管理处申请报废,资产管理处审核同意后,各系将损坏的桌椅送到资产管理处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在走廊、教室和操场等地影响环境。资产管理处应及时冲减该系相应资产,报废后课桌椅不足的可向资产管理处申请领用。

  4. 各班教室后侧要装有黑板,用于学生建立宣传园地,各系应将需要的黑板数量报到资产管理处,以便资产管理处统一安排。

  5. 学生公寓的柜、床和床板、床垫等公有资产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加强管理,学生离院时公寓管理人员要对资产进行检验,人为损坏的要按价赔偿。

  6. 资产管理处要加强对各部门资产管理的检查、指导,每年要组织资产盘点,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资产管理工作是年度评优的重要条件,资产盘亏的部门将取消评优资格,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