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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了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有效实施,夯实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部门决算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核算基础,现就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有关问题以及...
来源:财务处 2019年05月24日

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实施内容、实施时间和范围     (一)实施内容。     本通知所指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来源:财务处 2019年05月24日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    第三条 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
来源:财务处 2018年12月13日

会计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会计人员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计人员,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中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  会计人员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  (一)出纳;  (二)稽核;  (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
来源:财务处 2018年12月13日

黑龙江省会计管理条例

2002年10月18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1号。2016年12月16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44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改)          第一条 为加强会计管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
来源:财务处 2018年12月13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财政管理的重要基础和有机组成部分。近年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取...
来源:财务处 2018年12月13日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 肖捷  2017年7月11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的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
来源:资产管理处 2018年12月11日

黑龙江政府采购中心单一来源采购操作规程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流程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操作规程(试行)  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节约政府采购成本,规范单一来源方式政府采购行为,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确定组织形式。项目经办人接到单一来源采购计划后,及时与采购人沟通联系,确定由采购人自行组织与供应商谈判,并作好谈判纪录。  二、报送谈判结果。采购人与供应商谈判结束后,应将谈判结果和相关材料及时报采购中心,谈判相关材料主要包括谈判记录、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供应...
来源:资产管理处 2018年12月11日

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会计调整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会计调整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会计调整,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因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要求,或者在特定情况下对其原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以及发现的会计差错、发生的报告日后事项等所作的调整。本准则所称会计政策,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特定原则、基础以及所采用的具体会计处理方...
来源:财务处 2018年11月22日

黑龙江省财政电子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财政电子票据使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单位财政电子票据的使用和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财政电子票据(以下称“电子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管的,国家机关、...
来源:财务处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