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实施细则
(《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于2008年6月13日业经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修订,于2008年8月1日起实施。本《条例》实施细则于2009年9月10日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民素质,推动社会进步,促进社会和谐,充分调动社会各单位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性,依据《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以下简...
2012年03月07日
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
1994年2月21日黑龙江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12月16日黑龙江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的决定》修正2008年6月13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文明单位建设,调动各单位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积极性,发挥文明单位的社会示范作用,提高全省公民的...
2012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