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动态

财务处组织全院教工办理建行公务卡

    学院为贯彻执行《哈尔滨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差旅费住宿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学院教职工出差费用一律刷公务卡支出,为方便广大职工与教师办理公务卡,近日,财务处和道外建设银行公务卡办理中心取得联系,分两批为教职工集中办理,共办理公务卡近百余张。       
来源:财务处 2019年11月11日

财务处党支部开展党员活动日主题活动

    为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宗旨,10月14日,财务处党支部开展党员活动日主题活动,组织支部党员清扫体育馆周围操场卫生。 通过组织开展此次活动,不仅强化了党员干部的为民服务意识,也进一步提升了体育馆外围空间的卫生环境,使教工学生感到耳目一新,有了一个更加整洁的教学环境。         
来源:财务处 2019年11月11日

《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

  一、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一)通常情况下,政府会计主体应当按照表1规定确定各类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表1:政府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  固定资产类别  内容  折旧年限(年)  房屋及构筑物  业务及管理用房  钢结构  不低于50  钢筋混凝土结构  不低于50  砖混结构  不低于30  砖木结构  不低于30  简易房  不低于8  房屋附属设施  不低于8  构筑物  不低于8  通...
来源:财务处 2019年05月24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了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有效实施,夯实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部门决算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核算基础,现就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有关问题以及...
来源:财务处 2019年05月24日

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实施内容、实施时间和范围     (一)实施内容。     本通知所指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来源:财务处 2019年05月24日

财务处全体人员认真学习讨论《哈尔滨技师学院(劳动技师学院)2019年工作要点》

   按照学院党委要求,财务处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讨论《哈尔滨技师学院(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2019年工作要点》,会议由韩薇同志主持,财务处全体人员参加了学习讨论。    韩薇同志以解读2019年学院工作总体思路和要求为主线,对《工作要点》涉及到的教学、德育、师资、科研、合作、招生、改革、管理、文明、党建和社会服务等11项工作任务57个分解点做了简要提领。传达文件内容和精神,力争将学院各项任务指标理解到位,落...
来源:财务处 2019年05月21日

会计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会计人员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计人员,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中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  会计人员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  (一)出纳;  (二)稽核;  (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
来源:财务处 2018年12月13日

黑龙江省会计管理条例

2002年10月18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1号。2016年12月16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44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改)          第一条 为加强会计管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
来源:财务处 2018年12月13日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    第三条 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
来源:财务处 2018年12月13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财政管理的重要基础和有机组成部分。近年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取...
来源:财务处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