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122名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为“疯狂大货车”充当“保护伞”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来源:哈尔滨市纪委监委 更新时间:2018-06-26 06:04:49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7日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哈尔滨市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决策部署,在省委、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疯狂大货车”问题,深挖彻查,依法严惩,打掉涉恶“保车团伙”6个,查处涉嫌犯罪社会人员70人、“保护伞”122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对11名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伟,涉嫌受贿、介绍贿赂犯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市交警道里大队长明常清、呼兰大队长于广军,涉嫌受贿犯罪;市交警巡逻大队副大队长李名实,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市交警巡逻大队违章科科长罗广学、主任科员李培军吴海林,太平大队违章科民警孙渤,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市交警道里大队违章科民警张兴,南岗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寇云雷,顾乡大队民警宋勇,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犯罪,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待司法机关作出结论后给予行政处分。

二、对公安交警系统89名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市交警道外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王道安太平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李仁明哈西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韩明阿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政委高文峰,违反规定,为货车违法行为提供保护,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予以免职。

市交警支队巡逻大队原大队长张吉东平房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潘广平,违反规定,为货车违法行为提供保护,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其余83名违纪公职人员,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三、对其他22名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市公安局南岗分局原副局长马腾祥,干预执法,为货车违法行为提供保护,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按正科级非领导职务确定退休待遇。

市巡特警支队巡逻一大队政委曲继滨、三大队原大队长彭建民,违反规定,为货车违法行为提供保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余5名违纪公职人员,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松北区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14名公职人员,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以上122名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以权谋私,违规执法,甚至违法犯罪,充当“疯狂大货车”“保护伞”。违纪违法手段多样,性质恶劣,影响极坏,有的滥用职权“开绿灯”、有的泄露秘密“卖人情”、有的组团违规“轻处罚”、有的干预执法“打招呼”、有的插手工程“谋私利”、有的源头放水“搞变通”,严重破坏了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严重背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受警醒、知敬畏、守底线。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决策部署和省委、省纪委监委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冲破“关系网”、斩断利益链、打掉“保护伞”,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监督挺在前面,抓小抓早、防微杜渐,健全制度、扎紧笼子,严厉惩治、形成震慑,不断净化政治生态。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聚焦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中共哈尔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哈 尔 滨 市 监察 委 员 会

                                                                                               2018年6月25日